2021年10月11日安徽省首例知识产权“民告官”败诉
10月9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中,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诉讼案获胜,实现全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获司法判决支持的零突破。
2020年6月,专利权人安徽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同行业的另一企业侵犯其一种包装袋电子监管网码的印刷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该局受理后,依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有关规定快速立案,并组成3人合议组,依法进行了现场勘验、口头审理、调解程序等。
经调解不成该局遂于2020年8月21日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没有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作出安徽某印务有限公司侵权行为不成行政裁决。投诉人不服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于2020年9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该局组建之后知识产权领域里首起“民告官”行政诉讼。
合肥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于2021年2月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21年9月3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终审判决。至此,历时近2年,始于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案,该案行政和司法所有的三个程序都走完,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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