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擅用“小厨娘”商标,被判赔200余万元

26968次 2021-09-30

  原告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数十家“小厨娘”连锁餐厅,“小厨娘”商标1998年获准注册,是南京市及江苏省著名商标。在日常经营中,该公司发现,南京有不少打着“小厨娘”旗号揽客的餐饮企业,“金陵小厨娘”就是其中一个。

  根据原告取证,“金陵小厨娘”共有3家连锁店,设立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期间,2015年获准注册“金陵小厨娘”商标,这些店在门头招牌、店内装饰、员工服饰、菜单、宣传海报等处均有“小厨娘”字样,在地图APP软件以“小厨娘”为关键词能够搜到上述店面。同时,网络外卖服务平台上,这三家店也被消费者称为“小厨娘”餐厅。这三家店的面积在300-500平方米,餐位数在150个到250个之间。

  “小厨娘”公司认为,“金陵小厨娘”招牌的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根据餐厅餐位数、上座率和餐饮行业利润率估算,提出了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并支付维权合理支出9.2万元的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在被告使用“金陵小厨娘”之前,“小厨娘”商标就已经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告在店铺门头、玻璃门腰封、洗手间指示牌、安全警示牌、服务员工作服及菜单上使用的“金陵小厨娘”标识,与小厨娘餐饮公司的涉案商标构成近似,从消费者对其称呼来看,也构成了实质上的混淆。结合“金陵小厨娘”开店时间及商标实际注册时间,“金陵小厨娘”商标获准注册前,被告已实际长期使用该标识从事餐饮经营,侵犯了小厨娘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还认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金陵小厨娘”商标无效宣告裁定后,被告一方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裁定;另一方面,又持续在同类别申请“金陵小厨娘”“古都小厨娘”“金陵小厨女良”“金陵小厨郎”等商标,这些行为有明显侵权恶意。

  被告擅自使用“小厨娘”名称,引人误认为是小厨娘餐饮公司提供的餐饮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综合考虑小厨娘餐饮公司商标、字号的知名度和经营规模、侵权主体的侵权规模及后果、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持续时间等主要因素,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小厨娘餐饮公司209.2万元。该案一审由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被告方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来源:金陵晚报)

【一品知识产权】双节钜惠!注册商标有礼,新用户首单免费+老用户低至556元!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石家庄商标注册再现“连环计” 下一篇: 2021年9月29日“品牌网”模仿“久久丫”商标发布加盟信息 被索赔20万元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北京商标注册商标事务所证明商标昆明商标注册武汉市知识产权贯标商标转让河南商标唯冠商标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