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地图惊现“李鬼”加油站,中石油发出“商标侵权”律师函
3座“李鬼”加油站被某导航电子地图换掉其假冒的中国石油注册商标——“宝石花”标识。
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据理力争”,因接连收到客户投诉而暴露出来的,锦州市所属北镇市、凌海市区域内3座社会加油站,在某导航电子地图中违法使用中国石油注册商标“宝石花”作为其加油站图标,误导顾客进站消费事件取得阶段性进展。
辽宁省北镇市两座社会加油站
把中国石油注册商标“宝石花”作为其油站图标
2月末,多个中国石油昆仑加油卡记名卡用户向中国石油有关部门反映,他们使用某导航电子地图去往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加油站图标显示为中国石油宝石花标识,员工穿着与中国石油加油站工服极为相似,就是不能使用中国石油昆仑加油卡”,至此,客户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中国石油加油站,而是一家社会加油站。
职业司机齐先生反映:“我给私企老板开车,对在哪儿加油,加什么油特别注意。当时油表就要到底儿,担心跑不到下一座中国石油加油站,只好勉强加了50元的汽油。”
据了解,在锦州地区,拨打中国石油昆仑加油卡95504服务热线反映此类问题的驾车人,多为过路司机,对当地不熟悉,“李鬼”加油站就是利用驾车人的这种“外乡人”心理,诱导消费、搭售商品,甚至强制消费。
律师函部分内容截图
为尽快制止社会加油站对中国石油品牌形象造成的侵权,维护中国石油昆仑加油卡用户的切身利益,3月5日,中国石油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在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后,分别向侵权加油站和某导航电子地图公司发出律师函,表明侵权事实和律师意见,要求对侵权商标标识予以撤换、删除。
3月27日,某导航电子地图显示,位于北镇市(2座)和凌海市(1座)的3座侵权加油站,宝石花标识已删除。
位于北镇市的两座商标侵权加油站已整改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商标侵权正在从传统领域漫延到手机客户端,区别于传统的商标纠纷,由于所处环境不同,侵权以及维权都呈现出新的特点,同时,因为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侵权对商标持有者及其用户来说,伤害面更广,造成的损失更大。
据悉,中国石油有关部门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社会加油站网络商标侵权行为予以持续、坚决打击。本报将继续追踪事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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