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生”商标权之争终审:平安健康停止使用“好医生”商标
近日,好医生药业集团(以下简称“好医生集团”)诉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2019年12月30日,四川高院终审判决维持成都中院的一审判决:平安健康立即停止标志性使用“平安好医生”“好医生”字样等侵害第1908463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平安健康向好医生集团赔礼道歉并赔偿300万元。
这是继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滨河集团对五粮液商标侵权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又一件大事。业界普遍认为,在“平安好医生”和“好医生”商标纠纷案中,四川、成都两级法院在案件审理时所体现出的高效和公正,唱响了知识产权保护强音,也反映了四川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高地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成都雷厉风行提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瞄准市场化、便利化、法制化三个方向,正在打造国际营商环境新高地,而围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展开的法制化环境建设,成为重点。
“好医生”商标案终审尘埃落定
与五粮液长达六年的商标维权马拉松不同,“好医生”商标案从起诉到终审,只用了不到两年时间。2019年12月30日,四川高院终审宣判,维持原判,平安健康赔偿好医生集团300万元,停止使用“好医生”商标,并赔礼道歉。
2018年5月4日,被称为“互联网医疗第一股”的平安好医生在香港正式挂牌上市。而就在平安好医生上市十天前,好医生集团一纸诉状,将平安健康诉至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称平安健康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好医生”驰名商标,“好医生”商标案就此拉开帷幕。
34年前,从事中药材贸易的耿福能用自己和小女儿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给新成立的公司取名为“佳能达”,作为传统的取名方式,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中药材行业打拼了十多年,有客户提出“佳能达是否与日本的佳能公司有关”,为此,耿福能表示:“我当时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难道中国人就连取个商号都做不到原创吗?”
1997年,已在医药行业打拼十多年,佳能达品牌也小有名气的情况下,耿福能决定给公司改名。最终,在十几个名字中,耿福能选择了“好医生”,他说:“企业名称就是一个人和一个群体在一起,从事一个行业的内心世界、内心理念的体现和写照,好医生这三个字不仅切合我们的行业内涵,更重要的是这三个字,对我是有约束的,对团队的每一位成员都有约束。”这种约束后来成为好医生集团企业文化的根基,那就是“做好人,制好药”。
1998年,好医生集团开始申请第一件好医生商标,次年,第一件“好医生”商标获得注册。2002年至2003年,好医生商标分别在保健品、医疗用品、饮料、化妆品类别获准注册。从2005年开始,好医生开始布局海外市场,并准备商标国际注册。2010年,“好医生”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截至2011年,“好医生”已在商标1-43类、45类共44个类别获准注册。国际上已获得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保护。
据了解,2014年开始,平安集团先后申请注册“平安医生”“平安好医”“平安好医生”“好医生来了”等商标,并以平安集团旗下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平安健康管家APP,2015年初将平安健康管家APP更名为平安好医生。
据介绍, 对于平安集团申请“平安好医生”商标,好医生集团从一开始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未得到有效的保护。2018年5月4日,平安好医生在香港正式挂牌上市,在此之前,四川好医生发布了 “好医生”驰名商标专用权声明,称平安健康的“平安好医生”对“好医生”驰名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严重侵害,自此两家公司开始对簿公堂。
商标案笼罩下的两家企业
平安健康以“平安好医生”在香港上市后,其盈利模式不清晰等也饱受质疑, 2019年2月,“平安好医生”发布了上市后首份年报,据年报显示2018年度净亏损高达9.1亿元。
与其他互联网医疗不同,平安好医生依托中国平安,从一诞生开始就含着金钥匙。2016年,平安好医生完成A轮融资5亿美元,估值达到30亿美元,2017年12月Pre-IPO轮融资,软银旗下的SoftBank VisionFund又给平安好医生投资了4亿美元。
在强大的资本助力下,平安好医生的规模迅速扩张,其自称2018年注册用户高达2.65亿,这一数据已超越了在互联网医疗领域深耕多年的春雨医生和好大夫在线。尽管规模在不断上升,但平安好医生的各项业务却不同程度下降。
平安好医生有四条业务线,即家庭医生服务、健康商城、消费型医疗、健康管理及健康互动,在这四项业务中,作为核心业务的家庭医生服务几乎全部依靠母公司中国平安的内部采购。
平安好医生发布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8年的关联交易约13亿元,占比平安好医生2018年的33.38亿元收入的1/3多。2017年平安好医生18亿元收入中的11亿元来自平安系企业,占比将近2/3。对此,业内专业人士认为,与互联网医疗相比,平安好医生更像是一家医药电商公司,并没有颠覆传统医疗的商业模式,仅仅是在电商领域做了一些探索。
近年来,好医生集团发展稳健,截至2019年,好医生集团已连续八年进入“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2018年,好医生集团成为“2018年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入选“四川最具投资价值品牌”“四川名片”。
“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中国人都愿意用中国制造的药品,中国人都放心使用中国制造的药品,中国制造的药品畅销全世界,让外国朋友能从排斥到接受,从相信到崇拜我们中国的优质中药。”耿福能说。基于这样的理念,好医生集团在医药产业上的发展近乎“偏执”,30多年来始终在中医药领域耕耘,远离房地产等趋之若鹜的热门行业。
除此之外,近年来好医生集团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在凉山州布拖县建立了全国最大的附子 GAP 种植基地,参与实施产业精准扶贫。2018年,好医生集团制定了《建设凉山10万亩中药材产业扶贫百草园基地规划》,计划力争用10年时间,在凉山11个深度贫困县建立起长期稳定脱贫的中药材产业。
如今,布拖全县6个乡28个村种植附子,种植面积达7000亩,种植户累计收入3200多万元,共计带动5000多种植户,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鉴于好医生集团在扶贫方面的贡献,2018年10月,耿福能荣获国务院扶贫办的“2018年脱贫攻坚奉献奖”,2019年1月,好医生集团荣获2018年度“推动中国”影响力品牌“扶贫贡献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近年来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不足,严重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行为,不仅会制约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还将破坏各级政府营商环境建设。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建议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并进一步利用网络手段公开侵权人信息,规定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对于陈志列委员的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函: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研究准备工作,形成《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2018年12月25日《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草案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可给予“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层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据悉,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在由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修改草案,而惩罚性赔偿也是本次修改著作权法重点关注的问题。
而在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并印发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决定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的联合惩戒措施共有限制政府性资金、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失信主体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表彰奖励等33项。
无论是五粮液商标侵权案,还是“好医生”商标案,都表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惩罚力度上,还是办案效率上,均取得了巨大进步。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的推出,对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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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好医生”商标权之争终审:平安健康停止使用“好医生”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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