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355万元!你买的是“新百伦”还是“新佰伦”?
近日,世界知名慢跑鞋之王New Balance运动鞋的中国总经销商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新百伦公司”)起诉位于福建晋江的新佰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新佰伦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福建新佰伦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因此全额支持了原告新百伦公司的赔偿请求3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同时,被告福建新佰伦公司须变更其含有“新佰伦”字号的企业名称。
这是New Balance艰难曲折的维权道路上取得的又一个重大胜利。
New Balance与福建新佰伦公司的恩恩怨怨
原告新百伦公司成立于2006年,负责在中国推广销售美国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下称“新平衡公司”)旗下New Balance品牌运动鞋等知名运动产品。“New Balance”是全球知名的运动鞋品牌,有着“慢跑鞋之王”“总统慢跑鞋”的美誉,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已进入中国,深受广大中国消费者的喜爱,其最显著的标志就是鞋两侧的字母标识。
新百伦公司经调查发现,被告福建新佰伦公司生产、销售的“NIUBANLUNSI”运动鞋在运动鞋两侧使用了大写、粗体、倾斜的“N”字母标识;被告注册了与新百伦公司企业字号“新百伦”极其近似的“新佰伦”为字号的企业名称,并在商业宣传活动中突出使用;同时,被告还采用了与原告“New Balance”品牌读音极为近似的“NIUBANLUNSI/纽班伦斯”作为其品牌名称;为掩盖其商标侵权行为,被告的大股东在第25类“鞋”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大量与新平衡公司极为近似的各种“N”商标,并通过将这些商标转让至一香港公司后,再将商标授权许可给被告使用,利用多个公司主体对“New Balance”品牌运动鞋产品的各种商业标识实施全方位的抄袭和仿冒,在市场上大量销售冒仿“N”标识运动鞋。
为此,新百伦公司将福建新佰伦公司诉至南京中院,请求法院判令福建新佰伦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并变更企业名称。南京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长达两天的审理,认真细致地审查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最终认定被告福建新佰伦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全额支持原告新百伦公司的赔偿请求3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同时,被告须变更其含有“新佰伦”字号的企业名称。
New Balance国内商标维权不止一次
New Balance在中国的维权路可以说非常坎坷,创建于1906年的New Balance,其实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当时用的是“纽巴伦”的译名。初入中国市场,New Balance在中国内地使用代理商,但后来代理商私自扩大产量,生产了大批质量差、异常便宜、印有“N”字样的运动鞋,还抢注了“纽巴伦”的商标。蒙受了巨大损失的 New Balance 取消了这家公司的独家代理权,同时也退出了中国内地市场。
2017年,New Balance终于在中国打赢一场商标维权官司。美国运动鞋品牌New Balance就中国三家鞋子生厂商侵犯其商标及知名倾斜“N”标识,成功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人民币,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一切侵权产品。据了解,这是外资企业在华迄今赔偿金额最大的商标侵权案!
商标保护应有超前意识
近几年,商标侵权案件时有发生,或涉及金额巨大、或历时长久,无论是哪一方得胜,都对企业的品牌和经营造成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市场品牌鱼龙混杂,山寨抢注防不胜防。很多企业人能够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但是却忽视了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样的结果,往往是自己辛辛苦苦打造出来的品牌,却为他人做了嫁衣。只有前期保护好商标、布局好商标,才能让品牌的未来发展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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