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风雨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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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一六六九年 (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创办同仁堂药室。
自1723年开始供奉御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在300多年的风雨历程中,历代同仁堂人始终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树立"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造就了制药过程中兢兢小心、精益求精的严细精神,其产品以"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享誉海内外,产品行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九八九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2006年12月,同仁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
"同仁堂"商标的设计意图:在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中国,龙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北京同仁堂数百年的制药精华与特色是:处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因而在国内外医药市场上享有盛名。本商标采用两条飞龙,代表着源远流长的中国医药文化历史,“同仁堂”作为主要图案是药品质量的象征;整个商标图案标志着北京同仁堂是国之瑰宝,在继承传统制药特色的基础上,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研制开发更多的新药造福人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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