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烧饼惹来商标纠纷 侵权方被罚七万
餐饮美食行业的商标侵权案非常多,今天我们来说说“海鲜遇上面运营方”和“新拍档U卷烧饼”之间的纠纷。如果您喜欢一品知识产权商标查询网的文章,可以关注我们哦,商标注册找一品,值得信赖。
日前,法院一审判定“海鲜遇见面”品牌运营方安徽甄旺停止侵权并赔付7万元。同时,针对江苏餐创使用“U卷烧饼”等行为,新拍档向法院申请的诉前禁令也已获批。
新拍档认为仿冒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致使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鲜遇上面运营方”败诉目前提出上诉
新拍档认为“海鲜遇上面”品牌未经许可使用名称和店招装潢与新拍档相似,同时认为运营方购买搜搜索引擎关键词将店铺照片用于招商加盟形成不正当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行为如下: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海鲜遇上面”属于有影响力的商品名称,宣传语为“4年品牌,估值十亿、100家以上直营店”等信息不符,形成消费误导,损害他人利益,其他不正当竞争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
低成本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目前小吃、餐饮行业侵权行为经常发生,满街的"贡茶、U卷烧饼"难易分辨真假,近年来商标抢注现象频繁大声,许可小吃、餐饮正主都在遭受侵权,却无从说起,真是苦不堪言!
众多记者访问消费者和商家发现商标雷同及抢注现仍在发生,因此相关专家表示由于受害范围和侵权行为涉及人员众多,范围广,诉讼周期长等因素导致企业维权无法进行。
当商标侵权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利用合法合规的手段进行维护,目前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未来针对这一现象将会进行改革,通过此次两会对于知识产权的注重,我们应尽早进行维权。
注册商标被“侵权”如何“维权”呢?
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3、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小吃、餐饮热度周期短赚钱快,很多公司侵权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一旦商标热度冷却将会出新产品,应当尽早进行商标维权,综上所述““U卷烧饼”商标维权获取新进展”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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