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地反击!判赔1000万的奥克斯诉格力涉案专利被无效
近日,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宣告格力电器无效宁波奥克斯空调公司的201520143902.0号“电机转向安装座”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而此 之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格力公司制造、销售的型号为KFR-35GW/(35573)FNAa-A1的“格力·画时代”空调侵犯了奥克斯名称为“电机转向安装座”,专利号为ZL201520143902.0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判决赔偿奥克斯经济损失1000万元。现在涉案专利已无效,那么案件将会出现新的变化。
2019年1月1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宣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效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的201520143902.0号“电机转向安装座”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次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要点为: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一项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项目,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实用新型,该项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涉案专利:格力空调KFR-35GW/(35573)FNAa-A1
关于涉案专利, 格力公司第一次无效在2017年08月24日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7无效。
2017年12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涉案专利公告文本中的权利要求1-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7无效,在权利要求5及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即专利权人于2017年12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和2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
2018年8月29日,格力公司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以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为由,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权利要求无效,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2019年1月1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文:宣告201520143902.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据悉,2018年7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格力公司制造、销售的型号为KFR-35GW/(35573)FNAa-A1的“格力·画时代”空调侵犯了奥克斯名称为“电机转向安装座”,专利号为ZL201520143902.0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判决格力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赔偿奥克斯经济损失1000万元。
现在涉案专利已无效,那么案件将会出现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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