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四季花城”商标维权在杭州一审败诉万科不服仍将上诉
一个在房地产行业众人皆知的楼盘商标维权遭遇无奈。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万科要求杭州绿都公司停止将“四季花城”作为楼盘名称的诉讼请求。如果您在商标注册或是其他知识产权方面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商标免费查询,这里有最专业的商标顾问等你来。
万科已注册“四季花城”商标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万科集团审计法务部总经理颜雪明,他刚刚从上海参加全国“房地产商标保护座谈研讨会”回来。颜雪明表示,“四季花城”是万科创造的,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非常强。1999年以来,万科在深圳、武汉、南昌、沈阳、上海、佛山等5省6个城市开发了以“四季花城”为名称的系列楼盘,总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并被授予“国家康居示范小区”等多项荣誉,获得了巨大成功,在行业内的影响相当大。
为了维护这一品牌,2001年3月,万科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四季花城”注册商标,2002年8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项目包括第36类所有不动产项目。
协商解决过多起侵权案
然而,从此万科也开始了“四季花城”的全国打假维权之路。2003年,长沙的媒体与万科联系,询问湖南的“四季花城”房地产项目是否与万科有关。据了解,该项目属于湖南四季花城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占地达10万平方米。后经协商交涉,双方在深圳签署了备忘录,湖南方面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很快将楼盘名改为“四季阳光花城”。
此后,对于无锡钱桥地产使用“四季花城”名称、佛山某公司楼盘标识与“四季花城”极为相似等案,万科也同样通过协商交涉,达到了维权的目的。
一审:“四季花城”作地名不构成侵权
杭州“四季花城”案是万科通过诉讼维权的第一案。2004年6月初,万科发现,浙江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公司”)将其在杭州市萧山区开发的楼盘命名为“四季花城”,该楼盘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2003年开始销售。绿都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企业刊物《绿都报》、户外广告等方式对该楼盘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其楼盘标识中亦包含“四季花城”字样。
2004年6月10日,万科向绿都公司去函,要求其停止使用“四季花城”作为楼盘名称和标识,但绿都置之不理。2004年8月,万科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权之诉,要求被告绿都公司停止将“四季花城”作为楼盘名称和标识使用,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2004年12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绿都公司提供了萧山区地名办2002年8月9日颁发的《地名使用批准书》,证明该住宅小区经批准的地名为“四季花城”。而原告万科表示,经过批准的地名不能侵犯商标专用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法律不应保护。
2005年1月19日,万科收到杭州市中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驳回万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由于万科“四季花城”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不包括地名,因此,绿都公司将“四季花城”作为地名使用的行为,不构成对万科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万科要上诉
对此结果,万科有关人士感到十分无奈和不可理解。颜雪明认为,于法理和常识上,此案其实十分简单明晰,“四季花城”这一在业界在巨大影响力的商标,得不到保护支持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楼盘商标遭侵权已经对万科的全国发展战略构成了威胁。
据了解,目前万科正在申报驰名商标,颜雪明表示,万科将进一步上诉,公司为此也在做积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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