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寨“尚品黄记煌”被判侵权 判赔3万元
门头是“尚品黄记煌”,但“尚品”字体小,“黄记煌”字体较大。昨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省高院终审宣判,认定“尚品黄记煌”侵犯了“黄记煌”商标专用权,判赔3万元。欲知详情,请随一品标局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的小编一同来看!
2011年5月,北京黄记煌公司取得“黄记煌”文字商标和“黄记煌三汁焖锅”组合商标。2012年4月,西安黄记煌公司注册成立。同日,北京黄记煌公司许可西安黄记煌公司使用注册商标。2015年5月6日,西安黄记煌公司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并与公证员来到长安中路赛格国际购物中心七层的“尚品黄记煌三汁焖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消费用餐,取得点菜单、发票等。
一审法院查明,2014年11月,美味世家公司授权郭某在长安中路开办“尚品黄记煌”加盟店,并授权该店使用“尚品黄记煌”品牌及标识。2015年3月,京御煌三汁焖锅店在工商雁塔分局注册成立。而美味世家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尚品黄记煌”商标。去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
西安中院认为,“尚品黄记煌三汁焖锅”用较大字体,突出使用“黄记煌”、“黄记煌三汁焖锅”等,足以使一般公众误认为其店铺与北京黄记煌公司、西安黄记煌公司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并产生混淆。西安中院一审判决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赔偿损失3万元。宣判后,京御煌提起上诉。昨日,省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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