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鸥”商标又飞回陕西洗衣机厂 已达成和解协议
记者昨日获悉,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双鸥”商标权拍卖一事,近日有了新变化,陕西洗衣机厂和宝成塑料厂已达成了和解协议:陕机厂偿还80万元即算双方债务全部清理完。目前,陕西洗衣机厂已支付了首笔欠款50万元,这样,原定的“双鸥”商标使用权拍卖活动就被取消了。如果喜欢一品标局的文章,可以关注一品标局商标查询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据悉,陕西洗衣机厂欠宝成塑料厂150多万元及利息20余万元,2003年10月,塑料厂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其告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判决后,陕西洗衣机厂又未能主动履行判决,于是宝成塑料便申请宝鸡市中级法院强制执行。市中院执行局在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利益后,决定拍卖陕西洗衣机厂所有的“双鸥”商标使用权来清偿其债务。本报日前以《“双鸥”商标将被拍卖》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一经刊登,立即在省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
陕西洗衣机厂经反复研究,在市中院执行局的主持下,与债权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即宝成塑料厂免去陕西洗衣机厂的部分债务,只还80万元即可,协议签订当日偿还50万元,其余30万元在9月底以前还清,8月26日,陕西洗衣机厂已支付了50万元给宝成塑料厂。这样,原定于30日举行的“双鸥”商标使用权拍卖活动被取消,“双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陕西洗衣机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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