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香榭丽”与“法国香榭丽”的近似商标之战
拥有“浪漫香榭丽”商标的上海慧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7日对广州丽奇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第3581180号“香榭丽shamsely及图”商标(称为争议商标)提出撤销注册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一品标局中国商标的小编提醒您,商标使用一定要合理合法,切勿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以免给自己带来金钱上的损失。一品标局致力于为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等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商标问题,就到一品标局。若想了解更多商标资讯都可以访问一品标局,一品标局为您提供免费商标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浪漫香榭丽”提出争议的主要理由是:对方商标与自己商标在音,行,义等多方面都极为相似,并且在所指定的商品范围非相同即相似,并且商品有着相同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对象,极易使得消费者混淆。“浪漫香榭丽”认为后者的行为是恶意的傍名牌行为,这种注册将淡化自己商标的显著性,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商标法》第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浪漫香榭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撤销对方争议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查明,“浪漫香榭丽”商标申请在先,并且争议商标的主体显著部分:汉字”香榭丽“与”浪漫香榭丽“的主要识别部分”香榭丽“在含义上没有明显差异,并且双方商标分别指定使用在化妆品,香皂,牙膏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消费者不易区分,两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香榭丽shamsely及图”商标予以撤销。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浪漫香榭丽”与“法国香榭丽”的近似商标之战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