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啤酒状告雪芘啤酒侵权 构成混淆性近似
提起“雪花啤酒”,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不管是买过喝过还是在超市商店看见过,“雪花啤酒”可谓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可是,你买过“雪芘”啤酒吗?4月25日,在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庭里,一场“雪花”斗“雪芘”的战争正在激烈上演。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一品标局商标查询网站呼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雪花”向“雪芘”索赔50万
2011年5月,华润雪花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常熟市场上有销售一种“雪芘”啤酒,与其公司所生产、销售的“雪花”啤酒外观极其相似,遂向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工商局依法对龚某销售的“雪芘”啤酒进行了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后,华润公司发现“雪芘”啤酒并没有因为被行政处罚而销声匿迹,而是继续生产销售,于是,2012年3月,华润公司将“雪芘”啤酒的生产商——兴化某啤酒公司告上了法庭。
华润公司认为,其申请注册的雪花SNOW系列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第32类的啤酒等。该商标经其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有关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啤酒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被告公司未经许可,私自在其生产、销售的啤酒产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且未经核准的商标“SNOWP 雪芘”,侵犯了其的合法权益,故其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扬子晚报》等省级以上报刊上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50万元。
别说普通人难辨,执法人员也曾误认
法院经审理查明,“SNOW”、“雪花”、“SNOW 雪花”商标均为华润公司的注册商标,“雪花”系列品牌啤酒经华润公司多年经营和市场推广,产销量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等荣誉称号,在啤酒市场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庭审中,法官对原告享有商标专用权的“SNOW 雪花”商标和与被告的“雪芘”啤酒进行了比对,“SNOW 雪花”商标,左半边为字体较粗的竖排英文“SNOW”,右半边上半部为上下排列的笔划较粗的汉字“雪花”,其中“花”字的“亻”处有一反底雪花图形,右半边下半部为空白。“雪芘”啤酒瓶贴上的标识,左半边为笔划较粗的竖排英文“SNOWP”;右半边上半部为上下排列的笔划较粗的汉字“雪芘”,其中“芘”字的“比”的左半部有一反底雪花图形;右半边下半部为字体较细的竖排的“啤酒”、“BEER”,系左右并列。比对之下,两者相似度极高。
值得一提的是,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SNOWP 雪芘”啤酒进行现场查处时,也将“SNOWP 雪芘”误认为是“SNOWP 雪花”标识。庭审时,有部分常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在场的代表、委员也认为两者相似度极高,很难辨认。
一审判决“雪花”胜诉
常熟市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生产的标有“SNOWP 雪芘”标识的啤酒,与“SNOW 雪花”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啤酒属同一种商品,并与“SNOW 雪花”注册商标有较高的相似性,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混淆性近似。
4月25日,常熟法院知识产权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令被告兴化某啤酒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SNOW 雪花”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并赔偿原告华润雪花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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