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电梯”集体商标成功注册 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昨天,记者获悉,“汾湖电梯”集体商标成功注册,这是继盛泽织造、绸都染整、震泽蚕丝被、管之都之后吴江区成功注册的第五件集体商标。据悉,“汾湖电梯”集体商标的使用,使用户能够知道是来自于吴江汾湖的产品。对于经授权使用该集体商标的企业,其产品无异于增加了一道“护身符”。而对于那些伪造产地,假冒“汾湖制造”的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该生产者是不是协会的成员单位而轻松识别真伪。
吴江区“汾湖电梯”集体商标注册类别包含电梯产品、安装维保、产品研发等。据了解,苏州电梯企业60%在吴江,吴江电梯企业70%在汾湖。目前,汾湖已集聚了康力、申龙、巨力、威特等整梯企业和一大批零部件生产企业,拥有完整的电梯装备产业链。2015年,国家“电梯型式试验中心”落户汾湖。近年来,汾湖电梯行业重视品牌发展和商标保护。
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FOHO”作为集体商标,一方面能够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作为吴江电梯行业协会会员的身份,另一方面,也标示着该产品来自于吴江汾湖。这可以更好的维护吴江汾湖电梯的品牌效应,也可以更切实的保护协会成员的合法利益。通过集体商标的使用,可以使汾湖高新区内企业形成品牌的合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品牌形象,提升区域特色产业的形象,同时也共享区域品牌的巨大成果。同时,所有经授权使用该集体商标的企业,均可以共享该品牌所带来的好处,切实提高汾湖企业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并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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