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210397号“泰尔茂”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3238次 2023-03-25 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210397号“泰尔茂”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554828号“泰尔茂 TERUM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中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已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新用户注册免费领取888元https://www1.epbiao.com/topic/xinren/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1.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1.epbiao.com/feiyong/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河北:到2030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2000家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一手商标转让中国驰名商标名单申请专利需要多少钱新商标法证明商标iso三体系惠州商标注册西安商标注册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