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0809811号“传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3595次 2022-10-25 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809811号“传玺”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8761885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丧失商标专用权,故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免费查询商标https://m.epbiao.com/zt/sbcx17/

专利查询https://m.epbiao.com/theme/zhuanlishenqing/

版权登记https://m.epbiao.com/banquan/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深圳提出未来3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目标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商标转让合同合肥商标注册汕头商标转让北京商标注册186商标网商标的世界音乐版权商标认证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