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商标获得驰名商标称号!
“ 乐视”商标获得驰名商标称号!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外发布的商标重要裁定,认定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乐视”商标构成驰名商标。
这是“乐视”商标继2014年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之后,再次获得国家最高行政级别商标的认可。这意味着乐视成为互联网高科技公司中获得驰名商标速度最快的公司之一。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较高信誉”+“公众熟知”是驰名商标的两大核心要素。
据媒体报道,成立于2004年的乐视经过12年的发展,已搭建起全球独一无二的垂直整合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生态模式,已经成为横跨互联网及云、内容、电视、手机、汽车、体育、互联网金融7大行业的互联网生态公司。特别是超级电视,目前是智能电视领域第一品牌;而超级手机,则已经是智能手机行业最大的黑马……从以上方面来看,“乐视”品牌已经具备了驰名商标的核心要素。
据了解,乐视非常注重品牌,随着知名度的提升,很多人申请了与“乐视”商标近似的商标,为了保持品牌形象和维护乐迷利益,乐视对于傍品牌、搭便车的行为均积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异议、无效申请。此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该裁定,亦是对乐视品牌知名度的认可。
事实上,中国互联网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公司并不多见。而乐视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显然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可了“乐视”商标在用户群体的巨大影响力。
据了解,是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是衡量企业品牌水平乃至综合竞争力的硬指标。
业内认为,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后,乐视品牌将继续扩大在中高端消费人群中的影响力,增加乐迷们对乐视品牌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与此同时,乐视商标也将得到法律更大范围的保护。这种保护,必然能在乐视全球化战略中更好的运用驰名商标制度发展国际市场和壮大民族品牌,并逐步进入和影响中国乃至全球各类消费人群的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乐视品牌日前还与阿里巴巴、华为、中国移动等一起成为“2016年BrandZ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上榜企业,与以28.05亿美元的品牌价值位居32位。其中,乐视品牌贡献和品牌价值增长率均列百强榜单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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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乐视”商标获得驰名商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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