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侵权登上微博热搜,这场版权纠纷案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戏精”?
不知道标局的小伙伴们有没有关注昨天的微博热搜,今天早晨掌柜刚打开微博的时候,“黄子韬道歉”这个话题还排在第六位,没一会儿,这个话题就蹭蹭直上,高居榜首。
而此次侵权案的另一个当事人,摄影师叶梓颐的名字也高居第六,短短几个小时,整场侵权事件就经历了发生、控诉、道歉、删除、上告法院等几个环节,这应该是目前为止,掌柜见过侵犯版权案件中,作者做出反应并且上诉维权最快的一次了。
这其中到底发生什么事呢?
昨天中午,艺人黄子韬在其微博发了一条9宫图的微博,并附文字Produce创造101。
可能有人不是很明白Produce创造101,是什么意思,这其实是腾讯视频在2018年重点要推出的一档偶像养成的节目,是不是觉得有点眼熟?
没错,它就是女版的“偶像练习生”,但《创造101》要比《偶像练习生》更加站得住脚,因为,它是实实在在获得韩国Produce 101版权的一档节目,掌柜之前曾经写过关于《偶像练习生》没有获得韩国版权,而遭到韩国公司严重声明警告的例子,还没看过的小伙伴可以链接跳转看一下。(国内多款综艺被指抄袭,韩国国会立法狠治中国“山寨综艺”)
可以说,这一档购买了版权,中国自己做的偶像养成节目,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肯定与支持,但就是这档节目,在宣传期的时候,就让黄子韬惹上了麻烦。
黄子韬这条微博发布没多久,就收到了来自照片摄影作者的控诉,摄影师叶梓颐表示自己从未授权给黄子韬,对于他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没有署上原作者的名字,就发布在公众平台上,侵犯了自己的作品版权的行为,要求对方进行道歉和澄清。
随后,黄子韬到摄影师的微博评论里道歉,并且将已经发布的微博进行编辑,署名原作者。
事件发酵到这里,其实已经归于和平了,但是没想到2个小时之后,黄子韬删除了这条微博,并且重新发了一条类似的微博,也不再使用之前的照片,而是换成了节目组提供的宣传照。
这一行为惹恼了摄影师,摄影师对此写了一篇长微博用于阐述整件事情的经过,并且将黄子韬删除微博行为定义为销毁证据,道歉态度不佳,并委托律师开始走法律程序,准备就此事上诉法院。
掌柜查询了我国版权法当中的相关法律:
《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本次事件中,黄子韬在未经过摄影师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发布在微博并且没有署名,属于侵犯了其著作权的行为,而针对摄影师事后控诉黄子韬删除微博即为删除证据的说法,不少网友表示不予认可。
部分网友表示:侵权应该通过法院来进行维权,仅靠微博似乎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黄子韬作为公众人物,对此事也十分愿意配合道歉,不该借由他删了原微博就理解为是删除证据,摄影师的逻辑有些强势。
不过这次事件中,大家对知识产权的态度都十分积极,这也是让掌柜十分欣慰的地方,相比较曾经庄羽向法院起诉郭敬明抄袭的案件中,不少网友们还没有这种版权意识,纷纷责怪庄羽作品不红就拿抄袭炒作,甚至放出“抄袭比原著好,证明抄袭没有错”的可怕言论,近几年原创作者维权之路走得越来越顺利,这是我国对知识产权愈发重视的一个好现象。
截止今天中午,黄子韬发布微博就该事件道歉,并且让工作人员跟进后续事情的处理,摄影师本人也转发微博表示接受道歉,至此,这场侵权事件算是告一段落。掌柜也真心希望,每个创作者在创作作品的时候,都应该做好相应的维权准备,避免遇到类似的情况,毕竟不是每个侵权的人都这么配合,保护知识产权,应当从创作那一刻就开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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