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名字别乱用!本尊已申请注册商标
据台湾媒体报道,当代最受推崇的影星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已申请将自己名字注册商标。相信不少人应该都看过那部经典电影《穿普拉达的女王》,里面大魔头女王的角色深入人心,也是凭借这部作品,梅丽尔·斯特里普成功的吸引了无数粉丝,为自己积聚起惊人的票房号召力。
据外媒显示,22日,梅丽尔·斯特里普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的申请,要求在娱乐事业、电影演出、演说邀约以及亲笔签名上,商标“梅丽尔·斯特里普”这个名字。
68岁的“梅姨”梅丽尔·斯特里普上个星期生涯第21度入围奥斯卡金像奖,这一次是肯定她在《邮报:密战》(The Post)的表现。梅莉史翠普纵横舞台剧、影坛和小屏幕40载,共赢过3座小金人、3座艾美奖、8座金球奖,以及一座金球奖终身成就奖。
目前不清楚梅莉史翠普为何要在演艺生涯这个阶段申请商标。她的律师今天未回复置评要求。
许多艺人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将名字或口头禅注册商标,遏止他人未取得允许即使用,或从标有他们名字的产品上赚取现金。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纪录,人气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过去10年提出约60个注册商标申请,包括她歌曲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Whereyou been?等用词在服装、发饰、配件和笔记本等用途。
著名球星勒布朗-詹姆斯也将自己的名言“Nothing is given.Everything is earned(一切靠争取,而非给予)”申请了商标。
热刺足球俱乐部前锋哈里·凯恩,他在不久前就注册了自己的“HK HARRY KANE”商标。
贝克汉姆为自家的孩子也都申请了商标注册,可以说明星们的防范意识很强了,这是时代的一种进步,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进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人人都会有自己的专属商标,彻底杜绝被恶意侵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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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梅姨”名字别乱用!本尊已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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