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类家具,镜子,相框;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象牙、鲸骨或珍珠母;
贝壳;
海泡石;
黄琥珀。
[ 注释] 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
——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
——镜子,家具用和梳妆用镜;
——非金属牌照;
——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镜子(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实验室用特种家具(第九类);
——医用特种家具(第十类);
——床单和枕套(第二十四类);
——鸭绒被(第二十四类);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产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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