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玩“谐音梗”蹭“名牌” 法院:当心侵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424次 2025-06-18

  汉语言文字博大精深,同音异字原本天差地别,有些商家却打起聪明算盘,以“谐音梗”硬蹭“名牌”,企图瞒天过海牟取利益。殊不知,这已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就办结了这样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谐音梗”硬蹭“名牌”的行为被判侵权并赔偿。

  据悉,甲医药公司是国内有影响力的药品零售连锁集团化企业,拥有“大参林”字号,系“大参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2023年7月,甲医药公司经市场调查发现,乙药房公司及其开设的连锁药店使用“大森林”字号商标,与“大参林”谐音。同时,双方均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零售服务,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容易导致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甲医药公司遂将乙药房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乙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立即停止侵害“大参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大森林”的企业名称,赔偿甲医药公司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新用户注册免费领取888元https://www.epbiao.com/topic/xinren/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epbiao.com/feiyong/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下一篇: 和铂医药打响“专利保卫战”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贯标补贴iso内审员石家庄商标注册元宇宙商标嘉兴商标注册金华商标注册贯标认证辅导中华老字号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5 www.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